“哈哈,还真是!小宋,你可立了大功了!”

    王捕头精神振奋,这块素色的破布,给枯燥的追捕路程,增添了一抹亮色。

    “老马,快,给你的狗闻闻,看来咱们这条路线是对的,胜利就在眼前!”

    马老汉高兴的接过破布,放在猎犬鼻子下。

    猎犬细嗅几下,就沿着王语嫣的去路追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快,快跟上!拿下那个女贼,人人都有银子!”

    一伙人群情振奋,如同打了鸡血,脚步轻快许多。

    这些人对人留下的痕迹,比狗还敏感,他们不断接近着逃走的女贼。

    王语嫣沿着小溪,一路向东。

    有了水源补充,山路也好走许多。

    越往前走,王语嫣觉得呼吸愈加通畅。

    这是海拔在逐渐降低。

    王语嫣从小生活在平原,即使这里海拔只有一千多米,还是略微有些不适。

    王语嫣现在是既高兴,又担心。

    她既想赶快见到人烟,又怕对手的速度比她还快,已经提前到达泸州府。

    如果是后一种,那她岂不是自投罗网?

    幸好当初戴着面纱,没有露脸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官府张榜抓人,全靠特征。

    只要自己换身行头,说不定就能蒙混过关。

    王语嫣身上的那股大家闺秀的气质,在逐渐消散。

    这一路走来,人也杀过,蛇也宰过。

    野外求生的经历,最能激发一个人,骨子里的野性!

    人,生于自然,长于自然,与野兽为伍数万年。

    只不过文明的出现,让人类压抑自己的兽性,开始更多展现人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