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语嫣松了一口气,看着满地狼藉,她盘膝而坐。

    刚刚对战群豺,她的消耗也不小。

    猛虎怕群狼,更不用说这些比狼还要凶狠、狡猾的豺。

    豺狼,豺排在狼前,就说明这一问题。

    虽然战斗只有一分钟左右,但是其中的紧迫、压力,不是普通人能够想象。

    人的精力高度集中、神经紧绷之时,对体力消耗极大。

    有这些豺的尸体在身旁,王语嫣估计,今天能睡个好觉。

    她盘膝而坐,重新运转功力。

    距离此地往西二十公里,同样有一群人,围着篝火取暖。

    “王大人,事成之后真能给老汉五两银子?”

    马老汉满脸谄媚的递过去一块烤好的兔子肉

    “你说这女贼到底是哪来的?犯了啥事啊?”

    王捕头爬了一天的山,累的够呛

    “小宋,你跟他说。”

    “您歇着,老马,我跟你讲,这女贼啊,没什么了不起,她杀了一个吐蕃贩马的汉子。你想想,吐蕃人,那在咱这是什么地位?”

    小宋年纪不大,也就20岁,他是靠着自己舅舅的关系,才进入县衙,混了个捕快的位置。

    “乖乖,吐蕃人也敢杀?这莫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胆?”

    “老马,这话我就不爱听,吐蕃人怎么了?吐蕃人就不是人了?他们不是一个鼻子、两只眼?他们吐蕃人就比咱们宋人高一等?要我说,这姑娘,杀得好,老子早就看那帮番人不顺眼了!一伙子蛮夷,在我大宋境地耀武扬威,什么东西,呸!”

    一个年纪比小宋还小的捕快,狠狠在草地啐了一口。

    王捕头说道“王超,少说两句!贼就是贼,她杀了人,就要受大宋律法制裁,还有,这话哪说哪了,决不允许在外面也这样胡说八道!”

    王超瘪了瘪嘴“知道了二叔。”

    见王捕头发话,众人也闭了嘴。

    在山里赶了一天的路,就算最壮的小伙也吃不住,沉沉睡去。

    时间,在原始森林中,失去了它的意义。

    睁开眼,王语嫣就动手扒皮,熟练的将一条肥豺开膛破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