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淑云沉默了,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    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回答。

    叶清扬挂断了电话,他拨通了一个号码。

    “喂,林笛,你这个小懒虫,今天怎么起的这么早?”

    “好了,约个地方,我请你吃早饭!”

    简单洗漱,叶清扬穿了一身清爽的衣服,下楼。

    和美女约会,自然就不能选在包子铺、路边摊了。

    一方面,自己有钱了,不用老是体验过去的生活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叶清扬也想换换口味。

    来到一家西式早餐店,林笛还没有到。

    叶清扬点了一份twinings红茶包、一份奶酪培根蘑菇贝果三明治,再来一杯鲜牛奶。

    服务生是个女孩,年纪不大,看起来也就十八九岁。

    长相不如陈水清漂亮,但胜在青春、干净,笑起来能看到两个可爱的小虎牙。

    “先生,您的早餐,请慢用。”

    叶清扬坐在干净的桌子前,享受着与路边摊不同的静谧。

    “MD,怪不得那些有钱大佬,都喜欢吃这玩意,也不全是为了装B,环境果然不错!”

    有钱到了一定程度,什么都吃过,山珍海味也都吃腻了,反而要去追求返璞归真,要回归自然。

    而西餐的简单,直接,两片面包夹着几根生菜,就成了这些有钱人的食物。

    据说清朝的时候,有不少皇子是被生生饿死,就因为他们的长辈,认为人吃多了不好,所以要从小少吃多动。

    叶清扬感觉这群人,就是吃饱了撑的!

    只不过,现在,他也成了自己以前最痛恨的人。

    林笛的身影出现在门口,叶清扬招了招手。

    林笛背着一个古奇女式挎包,搭配一身香奈儿套装,显得青春靓丽,又贵气逼人。

    叶清扬暗暗将她跟刘淑云比较,刘淑云现在的穿衣品味,就被林笛完爆!

    当然,穿衣吃饭,跟一个人的经济水平又很大关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