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刻,周忠义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,眼眶都红了。

    原来老子手底下兵,他娘的这么有血性!

    吕青松沉默了许久,看着林辉问:“林辉,我记得,你来这也没多久,对这有那么深的感情吗?”

    林辉无比严肃地说:“哪怕我只来这一天,这里也是我的家!”

    “这里有我的战友,我的班长,还有我敬重的连长,团长,和指导员,我已经离开过好多个家了,我不想这个家也没了!”

    周忠义背过身子,眼泪瞬间夺眶而出。

    这里何尝不是他的家?

    他在这,从排长干到连长,又从连长一路干到团长。

    几乎把自己所有青春年华,所有心血和汗水全都留在这里。

    部队要解散,他比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难受。

    但身为团长,他无法像林辉这样,率性的表达自己的情绪,只能把一切痛苦掩盖起来!

    因为军人的使命和职责告诉他,必须坚决服从命令,必须克服困难。

    吕青松没想到林辉会说出这么一番话。

    当初,他把林辉送去养猪的时候,这小子还是个玩世不恭的态度。

    这才短短几个月,心态竟然发生了这么大变化。

    看来,他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当兵的意义,也是真心想要成为一个好兵。

    可惜了……

    吕青松心中很是无奈,可命令是上面下达的,即便是他百般个不愿意,也没有办法。

    他看着林辉,耐心的说:“林辉同志,可能是我刚刚用词不够准确,你们团其实不是解散,而是精简。”

    林辉愣了一下: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吕青松深吸口气:“林辉,我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,也知道你对这里有感情。”

    “可时代在进步,部队想要提升战斗力,必须得精简人员,打个最简单的比方,以前一辆坦克需要四个人操作,但新型坦克,只要三个人就够了,那多下来的那一个,怎么办?”

    林辉语塞了,因为他知道,多下来的那个,只能走。

    吕青松叹着气说:“咱们部队,虽然是一支拥有光荣传统历史的老部队,可到了该走时候,不论是你,还是其他团,甚至是我,都得服从命令。”

    “咱们必须努力去适应部队发展,你明白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