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2年2月到7月。

    香港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。

    一个出租车司机只在下雨天作案,接连残忍杀害了4名女子,并带回家中进行肢解或强奸。

    更过分的是,他不仅将私处进行防腐处理作成标本。

    还在肢解、性侵时,会将整个过程拍照录像保存下来,供自己日后欣赏,以满足变态趣味。

    这起案件就是雨夜屠夫案。

    雨夜屠夫案是香港十大奇案之一。

    1982年2月11日。

    香港沙田区警方接获一通民众的报警电话。有人瞧见城门河里漂浮着一个球形物体。

    警方到达现场后打捞发现,居然是一颗人头。

    于是立即对附近河床进行打捞,历经7个多小时。

    于距离头颅出现处下游两百公尺,又发现一对被层层包裹的胳膊。

    这很明显是受害者被凶手肢解后抛尸,于是警方继续寻找受害者其他身体。

    第二天。

    警方又在发现头颅与胳膊处的附近发现了一包漂流着的物件。

    打开是一双腿。

    经过法医鉴定后,头颅、胳臂、双腿,属于同一人。

    但因为没有发现身体躯干,已经发现的部位经过河水浸泡已经肿胀,难以分辨受害人真实身份。

    唯一的线索就是右臂外侧,有一个称为“穿心刀燕子飞”的纹身图案。

    也正是凭着这一条线索,警察很快就通过走访纹身店确认了死者身份——陈凤兰。

    确认死者身份后。

    警方得知:陈凤兰是尖沙咀大华夜总会的妈妈桑,和丈夫阿华、两个分别为五岁、两岁的女儿一起住在观塘。

    陈凤兰在2月2日晚因为金钱和丈夫发生过争执,然后就去上班了,可接下来的几天就再也没回过家。

    丈夫阿华以为陈凤兰是在赌气,想着过几天,气消了就会回来。